消費者購買新能源車可以同時享受到國家補貼和地方補貼,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了,這也是新能源車價格雖高,卻仍有不少消費者爭相購買的重要因素之一。不過,家住廣州市的馬先生卻不得不因為廣州市補貼的遲遲不到位而開始了自己的慢慢“維權”路。
馬先生購買的是奇瑞EQ,安徽奇瑞是他購買車輛的生產企業,屬于非廣州本體企業。而廣州廣瑞汽車銷售公司(馬先生購車經銷商)屬于該外地新能源車在廣州本地的經銷商。根據《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資金管理辦法》,補貼應當由廣州市政府直接落實到經銷商,廣州市民可以享受到“雙補”之后的新能源車價格。
這中間到底出了什么問題?
馬先生的煩惱
時間要從年初說起,馬先生準備購買一輛新能源汽車,選來選去,他選中了奇瑞EQ。廣州銷售這款車型的只有一家經銷商,那就是廣州廣瑞汽車銷售公司。
馬先生告訴記者,他屬于這家經銷商的第一批客戶,因此該經銷商在廣州上牌的流程并未打通。馬先生面臨兩種選擇:第一種稱為“車價購車”,消費者只用支付廠家公布的車價;第二種稱為“全款購車”,消費者需要支付廠家公布的價格,再加上地方補貼的費用,就也是馬先生選擇的方式。
選擇“全款購車”,大多數消費者的做法是先上經銷商牌照,經銷商領取補貼后再將牌照轉給車主。在這個過程中,車主需要購買全保。
按照這個流程,馬先生終于提到了自己訂購的藍色高配奇瑞EQ,牌照也拿下了。只是,地方補貼卻遲遲沒有到位。
馬先生查閱了廣州市新能源汽車補貼的相關規定發現,消費者個人申請補貼有兩個依據:一是依據《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穗府辦[2013]28號)及《廣州市節能與新能源車中小客車購置補貼試行辦法》(穗財工[2012]262號),消費者可以申請1萬元補貼。申請下來,補貼將直接發到申請者的銀行帳號里。
二是依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穗府辦〔2014〕64號。文件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企業注冊在本地的,購置補貼直接撥付給車輛生產企業;生產企業注冊在外地的,購置補貼撥付給車輛生產企業授權并在本地注冊的銷售企業或車輛購買單位。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按照扣除中央和地方兩級補貼后的價格銷售給使用單位或個人消費者。充電設施建設補貼對象為充電設施投資方。
毫無疑問,奇瑞EQ的生產企業是安徽奇瑞,所以屬于生產企業注冊在外地。按照規定,購置補貼撥付給車輛生產企業授權并在本地注冊的銷售企業或車輛購買企業。
那么問題來了,馬先生作為一種個人購車行為,是否屬于文件中規定的“車輛購買企業”?補貼是落實給經銷商還是購買方(馬先生本人)?
文件同時規定:“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按照扣除中央和地方兩級補貼后的價格銷售給使用單位或個人消費者。”馬先生百分之百屬于個人消費者,所以,對于銷售給他的新能源汽車的價格,就應該是扣除了中央和地方兩級補貼的。
饒了一大圈,問題又回來了,作為銷售新能源汽車的經銷商,為何無法落實地方補貼而由消費者個人去追回呢?
“地補”去哪兒了?
很多關注新能源車的消費者都知道,新能源汽車補貼分為“國補”和“地補”,即中央補貼和地方補貼。中央補貼在工業與信息產業部的文件中明確,是直接給新能源車的生產企業的。至于“地補”,各地根據當地政府規定實行不同的補貼政策。
以廣州為例。寰球汽車記者翻閱廣州市新能源汽車補貼相關規定得知,廣州市新能源汽車補貼包括兩部分:一是指《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增量指標競價收入資金管理辦法》中競價收入資金給予的1萬元的車輛購置補貼(簡稱地方萬元補貼);二是指《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資金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的車輛購置補貼,即按照2013年中央補貼標準扣除上述1萬元后,地方財政需對每輛新能源中小客車給予的車輛購置補貼(簡稱地方差額補貼)。
其中:申請地方萬元補貼由購買單位或個人按照《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資金管理辦法》辦理;地方差額補貼在車輛銷售價格中扣除。
不過,在執行過程中卻遇到了不少問題。廣州市一些新能源汽車經銷商向記者爆料,因為當地政府承諾的地方補貼不能及時有效到位,他們的資金鏈正面臨斷裂,一些經銷商甚至不得不“壯士斷腕”,對銷售新能源車型提價,以減免損失。
其實不止廣州市經銷商遇到了這樣的問題,記者查閱網上資料,發現武漢市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也遇到了類似問題。武漢市《鼓勵單位和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地方配套補貼實施辦法》明確提出,每一臺新能源汽車,國家和地方財政各補貼30%,也就意味著市民購買一臺電動車,可以享受最高4折的優惠。其中,30%的地方財政補貼都由經銷商先行墊付,然后以一個季度為周期,經武漢市科技局和財政局審核后再發放給經銷商。
武漢市某品牌電動汽車經銷商張經理透露,“近兩個月,公司墊付的地方補貼已經達到500萬:國家因為給予新能源很大的支持政策,大概一臺車大概有9萬塊錢的補貼,補貼中有4.5萬是直接補給廠家,然后現在我們暫時的協商條款是由經銷商來墊付地方的4.5萬。”
地方補貼不能及時兌現,讓電動汽車經銷商感覺壓力很大。張經理坦言,從事電動車銷售以來,他幾乎90%的精力都花在向政府要補貼的事情上了。
那么,應該由消費者享受的“地補”到底去哪里了?
地方政府的難言之苦
經過幾個月的“上訪”行動,今年9月,馬先生終于收到了地方萬元補貼,但屬經銷商那一部分的地方差額補貼卻遲遲沒有到位。廣州廣瑞汽車銷售公司銷售人員表示,她將繼續向廣州市發改委遞交材料,爭取到他們墊付的那一部分地方補貼。
不過令記者意外的是,馬先生表示,廣州市政府也是有苦難言。從他的經歷來看,其實當地政府非常樂于看到越來越多的當地市民購買并駕駛新能源汽車,也愿意將這一部分補貼落實到消費者本人,但問題是不少消費者只買不開或在本地買外地開,還有一些公司僅僅為了完成指標。他向記者透露,廣州某單位買了上百輛康迪牌電動車,政府補貼也到位了,但是這些車輛并沒有開。(對于此種說法,記者尚未核實)“這樣,政府花出去的錢,并沒有完全花在‘刀刃’上,這讓他們對待地方補貼的態度也越來越慎重。”
當然,這僅僅是廣州一地的情況。馬先生還告訴記者,作為一線城市,廣州市每月的拍賣牌照的費用足以支撐新能源汽車補貼這一項支出。廣州市發改委相關工作人員也確認了馬先生的這一估算。
但對于更多地方政府來說,新能源汽車的地方補貼無疑是“花地方的錢,辦國家的事。”辦不辦是一回事,有沒有錢來辦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地方補貼遲遲不能落實,國家關于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政策將面臨困境。
盡管如此,中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仍然是讓人欣喜的。馬先生向記者坦言,自從他將自己的經歷寫成帖子發在網上之后,雖然不少人會質疑地方政府的執行力和工作效率,但更多人則希望借鑒他的經歷購買新能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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