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湖北恩施,宣恩縣一處電動汽車充電樁,電動汽車在充電。(視覺中國/圖)
碳足跡漸漸在國際貿易中扮演關鍵角色,特別是在動力
電池等行業。歐洲議會此前通過的《歐盟新
電池法規》規定,從2024年7月1日開始,只有申報了碳足跡的電池才能投放到歐洲市場。
然而,我國目前沒有建立起電池等行業的碳足跡認證體系,國內相關企業面臨出口合規風險。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是指企業、機構、活動、產品或個人在生產過程中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的總量。在商品上加注的碳足跡標簽被稱為“碳標簽”。
“首先,我們反對以氣候變化為名設立任何形式的貿易和技術壁壘,這是一種單邊措施,在道義上站不住腳,在實踐上也不利于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挑戰。”2022年10月27日,生態環境部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在回應南方周末記者提問時稱。
李高同時表示,從國內落實“雙碳”目標的工作需求來看,也有必要開展碳足跡評價,推動建立碳標簽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將建立健全重點產品碳排放核算的方法,研究產品碳排放核算通則和重點行業產品碳排放的核算細則,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推進重點行業產品碳排放核算細則方法研究和發布。
我國將建立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基礎數據庫
無論是碳足跡還是碳標簽,都是舶來品,最早起源于英國等歐洲國家,并漸漸在一些發達國家流行。在商品上加注碳標簽,能引導消費者選擇更低碳排放的商品,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2022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毓群提交提案,建議加快我國電池碳足跡方法論研究,推動中歐電池產品碳足跡方法論的協調與互認。寧德時代是全球最大的電動汽車電池生產商。
李高稱,開展碳足跡評價,不僅有利于推動我國的重點產品出口和提升相關產業國際市場競爭力,還有利于強化企業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主體責任,提升品牌價值,增強公眾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意識,營造綠色低碳發展的良好氛圍。
李高介紹,我國已在碳足跡和碳標識領域開展了一些探索。例如,已指導有關行業協會,發布了包括LED照明、電視機、微型計算機等產品碳足跡評價的團體標準。2021年10月,國務院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亦提出,建立重點企業碳排放核算、報告、核查等標準,探索建立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標準。
“在這個方面,我們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李高表示。例如,推動建立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基礎數據庫;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我國產品碳足跡、碳標簽的制度研究,推動相關制度的建立;配合有關部門探索建立更加適應國際貿易新形勢、新規則的認證體系,開展靈活務實的多雙邊合格評定的互認合作。
碳關稅是把氣候問題擴大到貿易領域
電池行業碳足跡背后,與電池乃至
電動車市場的激烈競爭有關。
工信部賽迪研究院發布的2021中國鋰電產業發展指數白皮書顯示,2021年底,中國動力電池產能約占全球的70%。歐盟的電池產能有限,正大力扶持本土電池企業發展。
多個歐洲國家頒布的禁售燃油車時間表表明,未來歐洲汽車市場將以電動車為主導,而電池是電動汽車的核心部件。2017年,旨在促進和發展本土電池電芯生產的歐盟電池聯盟(EBA)成立。2022年4月,EBA提出新的行動計劃,希望到2030年歐盟本土電池產品能滿足自己90%的市場需求。
引起廣泛關注的《歐盟新電池法規》與2019年底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歐洲綠色協議》緊密相連,后者是歐盟應對氣候變化、推動可持續發展的頂層設計。
在《歐洲綠色協議》中,有一項關鍵政策是建立碳邊境調節機制(俗稱“碳關稅”)。碳關稅一般指嚴格實施碳減排政策的國家或地區,要求進口(出口)高碳產品時繳納(返還)相應的稅費或碳配額。
2022年6月22日,歐洲議會通過了關于建立碳邊境調節機制草案的修正方案,依據修正案,2023-2026年是碳關稅實施的過渡期,2027年起,歐盟將正式全面開征碳關稅。
李高表示,歐盟制定的碳邊境調節機制實際上是設置了新的準入門檻,會導致我國相關產品出口難度增加。
2021年7月,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也曾對碳邊境調節機制作出回應,他稱,碳邊境調節機制本質上是一種單邊措施,無原則地把氣候問題擴大到貿易領域,既違反WTO規則,沖擊自由開放的多邊貿易體系,嚴重損害國際社會互信和經濟增長前景,也不符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巴黎協定》的原則和要求,特別是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等原則,以及“自下而上”國家自主決定貢獻的制度安排,助長單邊主義、保護主義之風,會極大傷害各方應對氣候變化的積極性和能力。
劉友賓表示,中方始終認為,多邊主義是解決全球性問題的唯一出路。面對全球氣候變化挑戰,各國是命運共同體,應堅持多邊主義,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國家自主決定的制度安排,通過更廣泛的全球合作,采取符合各自國情的氣候行動,攜手應對氣候變化。
(責任編輯: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