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今年繼續提出了關于調整鉛蓄
電池消費稅的建議。
3月4日,他在北京接受采訪時表示,2016年9家大中型鉛蓄電池企業在利潤20.69億元的情況下共繳納了21.29億元消費稅,而2017年整個行業預計繳稅將達百億。“鉛蓄電池消費稅在加重企業負擔,擠占企業利潤,有的企業被迫遠走馬來西亞。”他說。
天能集團是中國新能源動力電池行業的元老級龍頭企業。2007年,天能動力以“中國動力電池第一股”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
張天任是第十二、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今年,他圍繞生態文明建設、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帶來18份建議和議案,其中包括《關于調整優化鉛蓄電池消費稅促進中國電池工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
2016年全國“兩會”,張天任就提出了相關建議。這次他說,2017年以來,原材料鉛的價格漲幅高達50%,由于鉛蓄電池中70%左右的成本是鉛,鉛價上漲進一步壓縮了企業利潤空間,再加上4%的消費稅,企業稅負率過重,骨干企業無不苦不堪言。
關于鉛蓄電池消費稅的征收的規定源于2015年財政部與國稅總局下發的《關于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該通知規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將對各類電池征收消費稅(部分電池免征),在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征收,適用稅率均為4%”,“鉛蓄電池自2016年1月1日起征收。”
張天任說,消費稅在擠占企業利潤的同時,還導致企業轉型升級投入乏力。同時,“低小散”企業通過偷稅漏稅死灰復燃,造成“劣幣驅除良幣”的行業環境。在國內生產蓄電池的成本明顯偏高的情況下,產業發展已經逐步向低成本、無消費稅的東南亞轉移。
“我知道有一個企業一年繳了2000多萬的稅,其中消費稅占很大比例,而賬面利潤卻虧損1000多萬。另一家生產電池40年的企業,每年基本繳5000萬的稅,來和我說已經在馬來西亞征好地,要在那邊建工廠。”他說。
張天任表示,從全球來看,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鉛蓄電池應用在各類車輛、應急、備用和儲能領域,是最為廣泛、最為安全可靠、最具循環利用性、性價比最高的二次化學電源,在較長一段時間內無法被替代。而消費稅是一種限制“兩高一資”行業發展、具有懲罰性質的稅收,對已經符合行業規范條件、實現清潔化生產的骨干電池企業來說,繼續實施消費稅征收,適用對象和范圍欠妥當。
他認為,這種“一刀切”的稅收模式,壓縮了合法企業的生存空間,擾亂國家提倡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方向。因此他建議國家相關部委應對電池消費稅實施兩年多以來的政策效果進行系統完整的調研和評估。建議對經過工信部審核,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試行消費稅免征的辦法,具體可以包括直接免征、先征后返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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